刘娜,女,汉族,1986年2月,河北省唐山市人,副教授,现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主讲《思想道德与法治》。
长期从事民族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研究工作。主持教育部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1项,辽宁省社科基金、省社科联等省级科研项目5项,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国家民委和大连市科研项目等10余项。第一作者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黑龙江高教研究》、《大连民族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8篇。出版《中国共产党当代政党文化建设研究》专著1部。获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1项,2017年获辽宁省第六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赛三等奖,2018年获大连民族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荣获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工作者、大连民族大学先进工作者、大连民族大学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担任第六届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研究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