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决定开展2019年度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在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三个突出”战略,坚持问题导向、成果导向,切实解决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
二、项目类型与经费
2019年度研究基地项目按照委托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3种类别组织实施。委托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划拨;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一次性划拨;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0.5万元,一次性划拨。
委托项目:立项总数不超过3项,面向校内外招标,由研究基地委托立项。
重点项目:立项总数不超过5项,在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由研究基地统一组织评审确定。
一般项目:立项总数不超过10项,在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由研究基地统一组织评审确定。
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负责开展委托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委托、评审和立项管理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委托项目主持人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经验,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能够针对关键问题进行整体、系统研究。
重点项目主持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经验,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能够针对关键问题进行整体、系统研究。
一般项目主持人需具备2年及以上的高校教学、科研或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且参与过教学科研项目研究工作。
(二)在研的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三)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同时参加本次立项项目不超过两个。
(四)不得用已立项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申报2019年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立项。
四、研究要求
(一)研究期限:从立项批准之日起次月1日起计算,研究时限委托项目2-3年,重点项目1-2年,一般项目为1年。各类项目最多可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长不超过1年,延期后仍无法结题,予以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再申请基地立项。
(二)成果要求(项目负责人均为第一作者)
1、委托项目,满足下面条件之一:
(1)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出版学术著作1部;
(3)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2、重点项目,满足下面条件之一:
(1)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孵化出省级以上有经费资助项目1项,且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
3、一般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
项目研究成果必须署有“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项目”。
五、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人需填写《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经批准立项的项目须签订任务书,明确研究任务、研究进度、绩效目标、经费预算等。
(二)中期检查
各类项目立项半年后进行中期检查。检查不合格者,终止项目研究并收回资助经费。
(三)项目结题
项目研究期满,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对各类项目组织结题验收评审,对验收结果进行备案。
六、立项评审工作
(一)立项评审时限
2019年5月10日至5月20日。项目申报人需填写提交《2019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5份(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申报书请以“主持人姓名+项目类别+申请书”做文件名,同时提交项目评审佐证材料纸质版一份。
(二)材料报送和时间
上述材料于2019年5月20日(上午11:00)之前交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综合楼A417),电子版发送到156224269@qq.com。联系电话:0411-87509931。
七、选题方向
本次立项将围绕以下六个方向进行选题和开展科学研究,所申报的选题必须把握理论前沿动态,或立足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突出现实针对性。
方向一: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研究;
方向二: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问题研究;
方向三:民族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含民族理论与政策课)教学研究;
方向四:民族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方向五:影响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观念的社会思潮研究;
方向六:民族院校校园文化建设、文化素质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
2019年5月10日